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

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

一、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任何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如广告宣传、商业发布、商品包装、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

二、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发布下载链接、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侵权)行为,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

三、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www.yegenyou.com)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深化文化服务内容(如提供AI造字功能)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

特此通告。

麦华三|致力于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的著名书法家

2020-6-29


  麦华三,男,汉族,广州市番禺区人。17岁起从事教育工作,1938年任广州大学助教,1944年任讲师,1948年任副教授,1950年任广州茂生纪念学校校长,1961年执教于广州美术学院。生前为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1938年广州大学文学院教育系毕业。麦华三少年时便醉心书法,常流连于旧书摊和参观著名的书法手迹。他早期的书法受刘石庵影响较深,平时则致力于各家各体的临摹。他鉴于抗战前所出版的碑帖书史,均未能上下古今以汇通,于是编写《中国书法艺术》一书,以宣扬祖国书法艺术。

  自幼学书,擅多种书法,以楷、行、隶见长,所作法度谨严,清健秀雅,自具风姿。作品多次入选国内外重大书法展览及在专业报刊发表,或被博物馆、纪念馆收藏及被碑刻。精于书论研究。

  麦华三不遗余力致力于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更为热心,为弘扬民族文化作出了贡献,是著名书法家和书法教育家。1983年患直肠癌,手术切除后,仍坚持工作,并应香港中文大学之请,到香港讲学,历时1个多月。1986年逝世。同年12月25日,他的门生分别在广州和香港成立“麦华三书法学会”。

 (编辑: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