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

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

一、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任何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如广告宣传、商业发布、商品包装、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

二、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发布下载链接、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侵权)行为,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

三、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www.yegenyou.com)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深化文化服务内容(如提供AI造字功能)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

特此通告。

别沦落到向外商买中文字库

2014-12-17




别沦落到向外商买中文字库


信息内容

别沦落到向外商买中文字库

2012-04-27 07:38:04 来源: 光明网(北京)

观点:一旦外商进驻内地市场,中国本土字库企业很可能陷入被挤压或被吞并的困境,中国人或中国企业甚至要向外国字库商购买中文字库。

在国家版权局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的最后几天,计算机中文字体学界及业界共同发出了求救声音。4月23日,中文字体学界及业界多位代表联合起来,发出了修改《著作权法》(草案)相关条款,使计算机中文字体、字形受到法律保护,拯救中国计算机字体行业、别沦落到向外国人买中文字库地步的疾呼。

“目前国内字体行业盗版猖獗,但计算机中文字库属于相对新兴的版权保护客体,缺少保护的法律细则,不同法院对字库侵权案件的判决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使字库厂商维权困难。同时,国内专业从事字体设计的人才严重缺失,现有设计师年龄偏大,行业发展前景让人忧虑。”中国中文信息学会汉字字形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所长周建宝在当日召开的字体行业《著作权法》修改建议发布会上说。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乐介绍,目前中国内地计算机字体款数仅有400多款,而日本拥有将近3000款;同为字库开发公司,美国蒙纳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而中国同行还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

孙乐表达了忧虑:“一旦外商进驻内地市场,中国本土字库企业很可能陷入被挤压或被吞并的困境,中国人或中国企业甚至要向外国字库商购买中文字库。”

会上,字体学会及业界代表提出了明确的修改建议:明确指出“计算机字库是软件”,同时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八)项美术作品定义中增加“字形设计(或称字形绘画)”的内容,即:“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字形设计、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字库业务部总经理张建国表示,该建议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商用侵权行为,保护行业更好发展,并不会对公众的利益造成影响。

(本文来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