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

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

一、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任何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如广告宣传、商业发布、商品包装、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

二、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发布下载链接、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侵权)行为,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

三、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www.yegenyou.com)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深化文化服务内容(如提供AI造字功能)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

特此通告。

一生绘画千余幅的民国时期著名政治家、画家——陈树人

2020-4-29


  陈树人(1884—1948),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治家、画家。原名政,名韵,又名哲,字树人,别号“葭外渔子”,以字行。别署猛进,晚号安定老人。与高剑父、高奇峰并称为“二高一陈”,同为岭南画派的创始人 。


  自幼喜爱美术,师事著名岭南画派大师居廉。早年留学日本毕业于西京美术学校和东京立教大学,并追随孙中山从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历任要职。后在香港的《广东日报》、《有所谓报》、《时事画报》任主笔,其作品和中兴会办的《中国日报》共同宣传革命,反对康、梁的君主立宪。曾在广东优级师范学校、广东高等师范学校任教。


  1922年在香港策划讨伐陈炯明。次年参与国民党改组工作,拥护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政策。1924年任国民党中央工人部部长、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广东省代省长等职。 1928年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国民政府中央侨委会委员长、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长等职。1947年辞职,定居广州,专心画艺,与高剑父、高奇峰同为岭南画派三杰。其画风清新、恬淡、空灵,独树一帜。1948年10月4日,陈树人因胃溃疡不治,在广州逝世。


  他一生绘画千余幅,举办过多次个人画展,并在国外展出,有过重大影响。他的一些作品为莫斯科、列宁格勒、巴黎、柏林与比利时等博物馆收藏。大部份作品珍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广东省博物馆和广州美术馆。留给人民一份珍贵的艺术遗产。著有《陈树人画集》、《陈树人近作》、《陈树人中国画选集》,诗集有《寒绿呤草》、《自然美讴歌集》、《战尘集》、《专爱集》和《春光堂诗集》等。


(编辑: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