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

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

一、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任何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如广告宣传、商业发布、商品包装、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

二、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发布下载链接、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侵权)行为,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

三、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www.yegenyou.com)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深化文化服务内容(如提供AI造字功能)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

特此通告。

深得李鸿章赞许的清朝政论家——冯桂芬

2020-4-22


  冯桂芬(1809—1874)字林一,号景亭,江苏吴县人。清后期政论家。他于道光十二年(1832)中举人,为江苏巡抚林则徐所赏识,遂拜林氏为师,助其校书。道光二十年(1840)中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历任顺天乡试同考、广西乡试正考官。


  冯桂芬注重研究西学,对清廷的腐朽统治也很不满,多次上书建议改革。认为要使国家富裕,必须发展农业;主张在东南一带减赋、均赋,改革漕运并撰写《校分萨抗议》。其思想对洋务派有很大影响,同时又被资产阶级改良派奉为先导。同治三年(1864),协助李鸿章在上海设立广方言馆,招收14岁以下儿童入学,研读外国语言及自然科学,以“求博通西学之才”。他的所作所为,深得李鸿章赞许,特上书奏请褒奖。

  晚年讲学于苏州、扬州,从事著述。所著《校邠庐抗议》一书,戊戌变法时,曾被光绪帝印发群臣阅读。主要著作还有《显志堂稿》、《说文解字段注考证》等。


  他擅长于书法,以篆书、隶书著称于世,尤其精于隶书。冯桂芬人品方正,举止严肃,清心寡欲,摒弃安逸。入朝为官初期,林则徐在江苏做巡抚,就看重冯桂芬,认为他是国家的人才。在林则徐编辑西北水利的书籍时,冯桂芬参与编校工作。

  (编辑: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