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同治帝生母录写神道碑的清代楷书家——黄自元

2020-1-6


黄自元(1837-1916),字敬舆,号澹叟,湖南安化县龙塘乡人。清代楷书家。1867年(同治六年)举人,1868年(同治七年)中进士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1870任顺天乡试同考官、1873年任江南乡试副考官,光绪间,迁河南道监察御史,宁夏府知府。中日甲午战争时期,随军参赞,兵败后回长沙。先后主讲湘水校经堂及成德书院。湖南新政时期,支持巡抚陈宝箴兴办近代工矿业,联合王先谦等自筹资金在长沙创办了湘省第一家商办机械工业企业——湖南宝善成机器制造公司。一生勤于书法,博采颜、柳、欧各家之长,自成“黄”体。曾为同治帝生母录写神道碑,被誉为“字圣”。 


黄自元幼从祖父德濂习字,常悬腕书写,锻炼臂力。初仿颜体,又摹柳体、欧体。楷字结构严谨、字形端庄、笔势舒展、参差有致,然失之板滞,不能自辟蹊径,未受书林见赏,但博采众家之长,也卓然自成一家。晚年所仿《玄秘塔》、《醴泉铭》、《正气歌》等,经周墨香木刻拓印发售,作为当时蒙学习字教材,所刻碑版,行世者颇多,流传颇广。著有《间架结构九十二法》(已收入《中国书法大辞典》)。后经湖南美术出版社重印和出版的,尚有《黄自元临九成宫》和《间架结构九十二法》。


黄自元的书法诸体皆能,各种体式的作品都有流传,存世最多影响最广的当属行书和楷书。黄自元的书法艺术寻求雅俗共赏,他的字端庄秀蕴,静雅内敛,文气蔚然,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兼及很强的实用功能,其风格特点和审美取向秉承的是晋人钟繇,羲、献父子所开创的帖学传统。其行草书表现得尤为明显,看得出其书法艺术的取法渊源和传承脉络。他学 王羲之 的《圣教序》、《兰亭序》,学王献之的《十七帖》、《鸭头丸帖》等,在结字上中宫紧缩,不偏不倚,较之前人更为整肃,在用笔上虽缺少变化,但讲究笔笔中锋,神完气足,用墨则体现出清代人普遍存在的笔酣墨饱的遗风。 黄自元一生致力研究且成就最高的,还是他那被人贬为“馆阁体”的黄氏楷书。在中国书法史上,历朝历代,书法大家层出不穷,然而在楷书一途能成大气者并不多。屈指数来,晋有钟繇、王羲之、王献之;唐是楷书的鼎盛时期,出现了褚遂良、 欧阳询 、虞世南、 薛稷 、颜真卿、柳公权、李邕等大师;宋代有苏东坡;元有 赵孟頫 ;明代往后,擅小楷的高人不少,诸如 王宠 、文征明等,然而以中楷、大楷名世者确乎仅黄自元一人而已。在书法一途,楷书法度森严,其规整的结字和用笔缺少随意性和流动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书家个性的表现和感情的抒发,缩小了书法家创造自我的空间。所以,写楷书最难突破前人窠臼,最难成就一家面目。


当然,黄自元流传最广,影响最大,让人评头品足的几本楷书字帖,原本就是字范,是课徒的蒙本,是写字教材。说白了,他当时并非把它当作艺术作品在写,其实用价值在前,艺术价值自然退而居其次了。说其艺术性不强虽然千真万确,但就此以偏概全认定他的书法全貌也就如此的话,那自然有失公允。 盛景华认为,无论是继承传统的书家,还是创造型的个性鲜明的书家,其作品都有流传、欣赏、研究的价值,有其功绩和历史意义。

(编辑: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