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通告-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

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

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

一、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任何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如广告宣传、商业发布、商品包装、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

二、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发布下载链接、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侵权)行为,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

三、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www.yegenyou.com)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深化文化服务内容(如提供AI造字功能)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

特此通告。

用左腕运笔而名闻遐迩的当代著名书法大师——费新我

2020-1-3


费新我(1903-1992)原名省吾,字立千,号立斋,浙江湖州人。出身平民,少小时勤奋好学,喜爱图画。无师而先习西画,后从事图画范本,应用美术、劳美教材及简易美术技法等书编绘工作。32岁辞去商店账房一职,自立画室,专事研习中、西画、书法与拳术。35岁因避日寇进侵之乱,举家迁居苏州。先与人合作开设书铺,后又组织“微明画社”与东斋(今大公园内),授教太极拳与西洋画。


建国后,他于五十年代初注重国画创作,在市文联组织下,去吴县金山体验生活,从而打下了作人物画的基础,得写生稿60余幅。归后,与张晋、余彤甫、顾仲华等举办联合画展。展品有《采石工人》、《在金山工地上》、《收工》等。最能代表费新我水平的《刺绣图》和《草原枚民图》,刻划人物形象真实生动,线条明快流畅。曾选送在苏联展出,名噪一时。其时也作书法,以楷、行、隶书为多见,规正老实,一丝不苟,但少特色。1957年9月调任江苏省国画院为专职画师。


两年后即56岁时,突患结核腕关节炎,致使右手病残不能继续作书画。但新我并非因此而终止艺术生涯政协委员改左手执笔以书法。从晋唐入手,上溯汉魏,帖碑互练,忘寝废食。初时幼拙,但不耻不问,并以“岁月如流,不断新我”自勉。凡三十余年孜孜不倦。在书风上从早期追求的“顺、熟、巧、正”一改为“逆、生、拙、奇”。达到了“巧拙互用,拙茂巧稳,逆中有顺,似奇反正”的艺术效果。尤其到了晚年,作书更具节奏感,抑扬顿挫,干湿自然,运笔快而不滑,迟而不滞,书虽止而势犹未尽。喜取逆势,若逆水行舟,奇拙互生,具有下笔随意,章法美观,挺拔雄健,凝炼遒劲的特点,形成了独特的个人书艺风格。1982年赴日本举办个人书展并获成功,名声大振。1984年应邀去美国观摩西方艺术并与华裔美术书法界人进行艺术交流。1988年以耄耋之年在苏州艺石斋举办个人书法展。1991年又应新加坡书协之邀,在中华总商会举行“费新我八八书展”并举办书法讲座,对其书作的成就尤其革新精神评价甚高。他的作品广为国内外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所收藏,并大量刻碑以长期陈列。先后出版书画册有《楷书初阶》、《怎样画铅笔画》、《怎样画图案》、《毛主席诗词行书字帖》、《鲁迅诗歌行书帖》、《费新我书法集》等。他是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协会理事、书协江苏分会顾问、江苏省国画院一级美术师,以及苏州市武术协会名誉主席、湖州书画院名誉院长等。


费新我精于行草书,它的作品结字十分严谨,奇中求正,险中求平。线条干净利落,章法错落有致,运笔时而急促、时而舒缓,起伏有序,极富节奏感和韵律感,尤其是字里行间时时流露出奇崛、劲健和卓尔不群以及在逆境中顽强拼搏的心境。上个世纪70年代初,毛泽东曾在一次会议休息期间问 郭沫若 ,谁的书法最好,能否排个名次?郭老则说:“第一名应是 林散之 ,他的狂草当代可数第一,堪称‘当代草圣’;第二名应是费新我,他不仅书法好,而且自从右手有残疾,改左手写字,练就一身真功夫,实是难能可贵。”说到这里,毛泽东插话:“费新我身残志坚,以左手练书法,能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更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编辑:帧雨)